回轉窯筒內襯耐火磚的正確砌筑關系到回轉窯是否能長期運轉,在內襯砌筑前,我們需要做什么樣的工作,砌筑的時候如何對筒體進行轉動,轉動的時候筒內材料應如何操作?今天我們就這些來進行詳細的說明。
內襯砌筑前,應核實窯體設備是否空運轉合格,殼體內的焊接附件是否符合砌筑要求,臨時支撐是否拆除。
砌筑放線前,應將窯內清掃干凈。
用水平弦長中垂法或中軸線吊線法,找出縱向直線的控制點。分別在窯殼內壁上劃四條縱向直線。
在窯殼內壁上,按一定距離(一般5~6m)劃垂直軸向中心的圓截面周邊線,即圓周線。但在窯殼變徑處或內襯設計分段處,必須劃出圓周線。環砌時,每隔1m劃一圈。
回轉窯體的砌筑宜以窯殼為導面,從下半圓開始,通過襯窯及支撐裝置旋轉窯體,分段進行。砌筑時,磚應緊貼窯殼。
(1)內襯砌筑窯體應分段進行,每段都必須從窯底開始,沿著圓周方向同時均衡地向兩邊砌筑,直至砌完下半圓。
(2)第二列磚必須以縱向直線為基準,砌筑過程中,應隨時用鋼卷尺檢查磚列與縱向直線間的距離。
(3)內襯環砌時,環砌磚縫應根據橫向圓周線砌筑,磚環應相互平行并同窯軸線垂直。
(4)當內襯砌筑超過下半圓1~2層磚時,應暫停砌筑,并按支撐加固要求進行支撐加固。
(1)內襯宜濕砌和分段錯砌,濕砌時,磚與窯殼的灰漿厚度應符合設計規定。
(2)當采用磷酸鹽泥漿砌筑時,磷酸鹽泥漿不得不與窯殼接觸,在磚與窯殼之間應填以黏土或高鋁耐火泥。
(3)用鎂質制品砌筑內襯時,宜采用干砌法環砌,接縫材料宜采用薄鋼板或紙板。
當一段窯體的砌筑超過下半圓1~2層磚以后,應對暫停砌筑,并按以下順序進行支撐加固。
(1)撤出影響支撐加固的所有原材料、工具設備。
(2)選用質地好、無腐朽、無裂縫的木枋作墊襯,木枋的規格應根據窯徑而定,其截面一般不宜小于150mm*220mm,長度以1~1.2m為宜,當窯體直徑大于4m時,木枋長充以0.74~1m為宜。
(3)木枋與砌體的接觸面應適當修整,當采用水泥耐火泥漿作墊料時,木枋的接觸面應加工成圓弧形,并基本與砌體內弧吻合,如圖1所示。
圖 1 支撐及木枋墊
(4)將木枋墊與砌體的接觸面抹滿約10mm厚的水泥耐火泥泥漿,壓住支撐面,用支撐絲杠頂住木枋墊中部,如圖2所示。支撐絲桿在使用前應檢查配件是否齊全,并在絲杠、手輪與桿端的滑動面涂刷潤滑劑。
圖2 支撐示意圖
(5)先用手扳動托辦,將絲桿定位。絲杠的安裝位置應垂直于殼壁,絲杠的中主軸線應呈水平。然后用套管套住手輪把,由操作人同時用勁,反復扳動手輪至絲杠承力板及銷錐全部頂緊墊木,撐緊的程度應由專人檢查。
窯體下半圓砌筑的支撐加固工作完成后,即可如圖3b所示,進行第一次轉窯。
圖3 回轉窯筒內襯砌筑和轉窯順序
(1)轉窯前,必須先撤出窯內的人員、材料,切斷窯內照明,并在每一托輪處設專人,準備好鎖緊(止退)木楔。
(2)轉窯宜采用輔助電機,由專人操作,統一指揮。
(3)當窯體旋轉1/4周后,應立即停止,并迅速在托輪處打入止退木楔,或在窯體腰部拴鋼絲繩,臨時固定在窯基礎上。
(4)轉窯停止并采取止退措施后,應進窯檢查支撐裝置及砌體有無松動,確認安全后,方可進入砌筑。
第二次及第三次轉窯圖示見圖3所示。
(1)窯體內襯應在最后2~3行磚內鎖口,鎖口磚應具有正確的楔形和平整的表面。
(2)鎖磚均應從側面打入,在鎖口磚縫處還應及時打入薄鋼板,使之鎖緊。
(3)最后一塊鎖磚不能從側面打入時,應將鎖口一側的1~2塊磚進行加工,使鎖口上下尺寸相等,然后采用迎漿法,將鎖口磚從上面打入,并將其兩側用鋼板塞緊。
(4)最后1~2塊鎖磚宜按如下方法加工,如圖4所示。
圖4 鎖磚方法
(5)干砌鎖口的合門磚不得使用手工加工磚,應使用特制的插縫磚進行組合鎖口,必要時用切磚機和磨磚機加工。
(6)干砌的合門處最后7~8塊磚,應作為合門磚一齊砌入。合門磚與鋼板應先組合、試砌,最后測定間隙,選配合適厚度的鋼板,打入堅固。
(1)材料品質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種、牌號,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和設計要求。泥漿的品種和牌號及其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。泥漿的稠度及其適用的砌體類別,必須符合施工規范的規定。
(2)窯殼與內襯間隙。窯殼內壁應清掃干凈,耐火磚必須緊靠窯殼(或噴涂層),其間隙不大于3mm,并以泥漿填實。
(3)磚的加工。加工磚的磚型應正確,表面應平整,加工磚的厚度不得小于磚厚的2/3.
(4)磚縫厚度,磚縫允許厚度,縱向縫不大于2mm,橫向縫不大于3mm.
(5)錯縫內襯的規定。縱向磚縫與窯軸線應在同一水平面內。在同一砌筑段內,其扭曲度不得超過20mm.鎖磚列的寬度基本一致,個別磚錯牙不大于3mm。耐火砌體磚縫的泥漿必須飽滿,飽滿度不得低于90%,對氣密性有較嚴格要求以及有熔融金屬或渣侵蝕的底和墻的部位,其飽滿度不得低于95%。
(6)環砌內襯的規定。環縫彼此平行,并與窯軸線垂直,個別磚的錯牙不大于3mm。